广大职工群众:
按照集团《关于深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违规行为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中煤矿建纪函〔2023〕34号)文件要求,为防范廉洁从业风险,推动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纪委高度重视,为推动清查工作向深处走、向实里做,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现将12项清查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监督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12项清查内容的主要表现形式
1.以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
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3.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6.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7.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等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
9.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10.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领导干部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11.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行为;
12.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涉及12项清查内容的问题,可及时向公司纪委举报。
举报电话:0557-3719422
举报邮箱:jiwei71chu@163.com
来信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北路8号中煤七十一处纪委
现场举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北路8号中煤七十一处纪委416办公室
特此公示!
中煤七十一处纪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