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处纪委聚力“三转”,准确定位转职能、创新思路转方式、严明纪律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准确定位转职能。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对基层单位贯彻二十条管理“红线”、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防止和杜绝管理粗放、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以及脱离制度、随意管理等现象的发生。对各级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纪律和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有无违反岗位回避制度情况及其亲属在项目部从事经营性活动(如开商店、饭店等)情况;项目部发生的各种罚款、废旧物资处理等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入账、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是强化执纪问责职能。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促进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加大对信访举报规定、流程的宣传力度,引导职工群众正确有序信访举报,搜集热点问题,加强信访举报问题分析研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或专项督查,对重要问题进行深度挖掘。积极借助审计、效能监察、专项治理等渠道,梳理线索、拓展案源,严肃查处在材料采购、工程分包、工资二次分配、食堂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违纪违规等问题,充分发挥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的辐射、教育、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
创新思路转方式。一是强化教育针对性。在廉洁从业宣教方面谋思路改方法,按岗位不同分类实施教育,根据各不相同的“廉政动态”,在网络教育、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中分别“配送”不同教育“内容”,使之更加贴近教育对象、工作岗位实际,确保“对症下药”。将教育时机向党员干部提拔、调任等“关键时刻”延伸,推动教育向“平时”延伸,使廉洁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强化监察规范性。按照集团《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在选题立项中,坚持围绕生产经营,突出重点;在查找问题中,真抓实干,注重整改落实,实现闭合管理;在总结归档中,注重成果运用,力求监察一个项目,规范一类工作,完善一类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严明纪律转作风。一是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加强项目部纪检监察小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新成立或人员变动的项目部,及时督促成立(调整)纪检监察小组,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开展教育和监督工作同时,经常深入一线了解生产经营过程,做到“身入”,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心入”,把改进作风成效首先落实到自身的“末梢神经”。二是强化考核工作。集中利用年中和年末对基层纪检监察小组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考核,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单位和业务能力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优秀纪检监察员作为处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对组织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日常工作中不积极主动、业务能力差、制度执行力不强、不作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处纪委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清退。